摘要:
即将于2019年1月份增刊出版的《Diabetes Care》杂志上发表了“美国糖尿病协会糖尿病医疗标准(2019年版)”,其中关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筛查推荐摘编如下,供参考:
(1)1型糖尿病成年人应在糖尿病发病后5年内,由眼科医师或验光师进行初次的散瞳眼部综合检查。
(2)2型糖尿病患者在诊断糖尿病时,由眼科医师或验光师进行初次的散瞳眼部综合检查。
(3)如果每年一次或多次由眼科医师或验光师进行眼部检查未见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证据,血糖控制良好,则可考虑每1~2年进行一次眼部检查。如果存在任何程度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以后应至少每年一次散瞳眼底检查。如果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出现进展或威胁视力时,则需更频繁的检查。
(4)利用远程医学手段通过有质量的眼底照相、眼科医师或验光师进行远程阅片,并在有转诊指征时及时转诊进行综合性眼部检查,是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一种适当的筛查策略。
(5)既往有1型或2型糖尿病的妇女在计划怀孕或已怀孕时,应知晓其存在出现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及其进展的风险。
(6)既往有1型或2型糖尿病的妇女在怀孕前或怀孕的开始3个月应进行一次眼部检查;对有任何程度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者,以后每3个月复查一次,直至产后1年。
以上各条均为B级证据。